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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不再难 申请流程变简单

  自沈阳市实施企业登记注册“三证合一”以来,注册一家企业只需要两三天时间。但相比注册企业,注销一个企业却一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为彻底简化注销程序,沈阳市从去年9月份开始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很好效果。从今年6月1日开始,沈阳市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

  6月27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市工商局注册指导处权威专家做客本报,就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哪些适用范围、简化哪些注销材料和程序等问题做权威解答。

  沈阳试行简易注销改革,畅通“市场出口”

  去年9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批准沈阳市为全国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试点城市,经过10个月的工作实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年5月19日,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全面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6〕29号),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6月1日全面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

  近年来,沈阳市开展了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住所登记、“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了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调动了社会创业热情。但是,这些改革措施解决的主要是“市场入口”问题,退出市场手续繁、程序多、时间长,以及由此引发的市场主体自由度不高、信用感不强等问题凸显。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是登记全过程的便利化,不仅在设立环节,还包括变更、迁移、退出等环节。为此,沈阳市进一步推动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进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可谓好处多多。

  一是便捷高效 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的要求,工商部门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是公开透明 公开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审查要求,规范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和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

  三是控制风险 强化企业的法律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设计,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交易对象等第三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具体内容有哪些?

  适用简易

  注销企业范围

  根据企业自愿申请,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同时,尊重企业自主权,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普通注销程序,不搞强制,不设指标。

  简化企业

  注销材料和程序

  一是简化程序。不再要求申请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向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二是简化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登报公告。

  改革公告方式

  由原先的登记公告45天改为登记机关统一在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10天。加强简易注销社会监督。在简易注销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可向登记机关书面提出异议。登记机关收到异议的终止简易注销程序,企业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明晰各方责任

  一是利用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企业进行检索审查,对不符合简易注销程序规定的不予受理。二是明确由申请人对提交材料承担真实、合法、有效的负责,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三是对企业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依法撤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权利。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需提交四个要件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清算人签署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及承诺书》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依法作出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提交)

  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不需向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和登报公告。申请人应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真实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办理简易注销有哪些特别规定?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利害关系人认为企业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可向登记机关书面提出异议。

  ★登记机关在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前收到异议的,应及时终止简易注销程序,企业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依法撤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孙全文并摄 冬瑜制图制表

  本期嘉宾

  市工商局注册指导处副处长

  刘 辉